閱讀筆記

看《正義》:人類如何思考正義?

看《正義》:人類如何思考正義?

在新聞中,經常可以看到「正義」一詞,但何謂正義?本書將正義拆解為三個部分:福祉、自由、美德,並藉以分析各種主義。

邊沁所建立的功利主義體系認為正義在於追求最大福祉,也就是多數人的幸福便是正義。然而這個說法無疑會犧牲少數人,假若今日在地窖關著一個孩童可以讓整個城鎮風調雨順,功利主義的人可能會覺得可以接受,但這樣是可行的嗎?而在功利主義下必須將不同的事物化做相同單位,但像是多數人的娛樂與數名奴隸的生存有辦法化為相同單位嗎?為此,彌爾將功利定在「人類做為一種進步動物的恆久利益」,也就是必須考量長期功利。從長期而言,知識與道德將高於物質與肉體,因此彌爾將會反對前二種情況。

接著提到自由至上主義,與自由主義不同,自由至上主義認為正義在於人人對自有財物皆享有支配權,並同時尊重他人權利。在自由至上主義下,人對於自身生命應當掌握完全支配權,因此自殺是道德的、賣腎是道德的。並且不認同社會福利等財富重分配的手法,因為人應當具有分配自己財物的權力。但賣腎是否道德?其次,人人享有支配權,但是否具有足夠的支配能力?代理孕母一節就呈現代孕者可支配他的時間與其產出(嬰兒),且同意交付給委託者,但在同意當下是否能預見母子親情?

與自由至上主義看似接近的自由主義則深入去討論「自由」。舉例來說,在購物時,我們看似具有選擇商品的自由,但其實我們仍只得選擇有限的選擇。康德認為自由必須依著自訂法律(自體建立的規則)而非天性或習俗,否則就會淪為他律,「選擇的目標本身即為終極目標」。例如行善本身的目的即為行善,而非助人為快樂之本等等其他目的,所以對於一個道德行為應該是「一個不具有道德意識的人,不出於任何除應該以外的動機所進行的行為」。到了羅爾斯的自由主義,正義則是抽離掉人的各種屬性後仍會設下的原則,例如我無法知道自己會是黑人或白人,因此認同無論膚色均為平等。在這個框架下,才能高的必須為了所有人發揮才能才符合正義、運氣好的必須將獲益共享才符合正義。

最後探討道德的範圍應該限於個體還是擴展到群體?現代日本人是否應該為二戰時的不人道行為道歉?新國民黨黨員是否應該為國民黨的歷史錯誤進行彌補?若使用個體主義,只承擔自己招來的義務,過去的人與自己無關,自然不具有道德責任。在羅爾斯的自由主義下就是如此,但若以此考慮,當自己的孩子與陌生人的孩子同時溺水時,就不應當認為優先救自己孩子是道德的,因為道德僅限於個體,並無法擴展到家庭。

藉由了解各種不同的正義思考,我們得以理解異己的可能,並發掘自身思維的限制。在今日,還不具有足以作為最終解答的正義主義,也許終究不會出現,但若我們具有適當的思辨,想應可朝著目標邁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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